2020年贵州铜仁石阡县特岗教师招聘操作方案通知(70人)

来源: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政府时间:2020-07-01

关键词: 特岗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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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报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

面试时间: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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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阡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操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石阡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操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贯彻落实。

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

石阡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操作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0〕36号)和《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铜仁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方案>的通知》(铜教发〔2020〕34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操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20年全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70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56名(含1名“硕师计划”毕业生,下同),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14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分3个职位招聘,其中,幼教一7名,幼教二6名,幼教三(综合)1名。具体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石阡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含“硕师计划”人员1人)》(附表1)。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要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可根据需要提高村小、教学点的特岗教师招聘比例。

“硕师计划”毕业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对已取得202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1名贵州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今年实施“特岗计划”的国贫县,“硕师计划”指标包含在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初中岗位指标中(详见附表2)。

(三)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02号)有关要求,拿出3个岗位(初中、小学、幼儿园各1个)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精准扶贫考生”)招聘。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特岗教师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2.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具体详见《石阡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专业目录》(附表3)。

(二)地方“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前教育(幼师)专业应往届毕业生为主,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2.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三)其他相关招聘条件。

1.“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对象须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4.综合学科岗位限定符合报考条件的精准扶贫考生报考(详细岗位指标见附表1)。报考时,不限定具体任教学科,但须是附表1中各学段教学计划开设的学科。

5.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以及2020年4月23日人社部等7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有关要求,《通知》中高校毕业生范围主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6.针对2017年及以前的高校毕业生,且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凡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可以报考。但在上岗前须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

7.中央“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地方“特岗计划”面向石阡户籍招聘。限石阡县户籍报考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为准,居民身份证不能证实为石阡县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在本方案发布之日前,已在辖区公安派出所上户人员)。

(四)加分事项

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山村幼儿园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14—2015年)的通知》(铜府发〔2014〕12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幼教志愿者,在公办幼儿教师招考录用中享受总分加3分的待遇”,本次招聘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笔试、面试总成绩中加3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关证件(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并填写统一格式的《铜仁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加分申请表》(附表4),经各区(县)特岗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于成绩公布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总成绩中加分。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签约—到岗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时间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28日。

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国家“先上岗、再考证”不得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的阶段性措施,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招聘程序,结合实际研制操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

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9:00至2020年7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对其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3日。

2.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石阡县教育局。

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硕师计划”人员不需在网上注册报名和到现场资格审查(签约时再提供审查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其相关材料主要为以下内容:

(1)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地方“特岗计划”的,须提供石阡县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精准扶贫考生须提供县扶贫办(移民局)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证明材料。

(三)笔试

县教育局需对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和汇总,并对其参加笔试考试的准考证信息进行编排后填写《石阡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笔试信息统计表》(附表5),连同本县考务工作安排、填写准确的《石阡县2020年(中央或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附表6)于2020年7月14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育局。

笔试由省统一出题、统一笔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聘用等工作由全市统筹,县教育局具体落实。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0年7月26日后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30至11: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内容为:

(1)报考初中和小学学科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含精准扶贫考生)的考学前教育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3)报考初中和小学综合学科岗位的精准扶贫考生考综合类试题,主要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4)领卷时间和地点:县教育局组织到市教育局领取领卷,具体领卷时间和地点待市教育局通知。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0日。报考人员可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www.shiqian.gov.cn)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2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以招聘岗位数1:4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4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试讲(试教)方式进行,以考核报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学方法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8月18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5。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3.体检地点:二甲以上公立医院。

4.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0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体检结束后,要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岗前培训:本次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由市教育局统筹,具体组织实施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另行确定。

2.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3.选岗签约:录取人员分学段、学科(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岗位详见附表7、8、9),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受聘教师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签约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上报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和报到时间:2020年8月28日前(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县教育局要将汇总审核后的《铜仁市2020年(中央或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附表6)于2020年8月2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资金安排

(一)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教育主管部门,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六、政策保障

(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特岗教师聘任期内工资发放纳入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二)教育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汇总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情况,报编制、人社部门,编制、人社部门收到材料后,要依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工作。保证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对重新择业的,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要的帮助。

(三)取得202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1名贵州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三年聘任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聘任期,其聘任期内管理模式与特岗教师一样。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并根据相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本人不愿意留任的(即不办理“特岗计划”接转手续),在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期间,不能享受公办教师带薪学习的相关待遇,毕业后我县不安排工作,由本人自主择业。

七、工作要求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人社、教育部门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招聘单位应当依法与其解除聘任合同。

(二)教育部门要做好对三年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要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于2020年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0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三)教育部门要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发挥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各级要保证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五)特岗教师户口须迁到上岗学校乡镇,档案转交至县教育局。

(六)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铜仁市教育局网(www.jyj.trs.gov.cn)、“石阡县人民政府网”(www.shiqian.gov.cn)、石阡教育公众号(微信号:SQXJYJ)及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等平台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七)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465、85280302

铜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0856-5230541、5230161

石阡县教育局人事股:0856-3930057 、3930787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6685206683,15172527959

八、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及石阡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市、县有关部门投诉。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特岗教师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在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操作方案》解释权属石阡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石阡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表:1.石阡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

2.石阡县2020年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结合实施推荐人员名单

3.石阡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专业目录

4.铜仁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加分申请表

5.石阡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笔试信息统计表

6.石阡县2020年(中央或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

7.石阡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职位表(初中)

8.石阡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职位表(小学)

9.石阡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职位表(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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