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3年8月6日9:00至8月8日17:00
领取准考证:2023年8月11日13:00—17:00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交流,缓解部分县直学校师资紧缺问题,推动我县基础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顺利开学,经修文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修文县县直学校(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58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一)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方式: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选调教师58名(详见附件1)
三、选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选调范围
修文县正式在编在岗教师(不含试用期)。
(二)选调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3.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资格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197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3年及以上在修文县学校任教经历(连续6个学期在修文县域内从事教育工作,含试用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 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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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iuwen.gov.cn/)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并填写附件2《修文县2023年县直学校公开选调教师个人报名表》(以下简称《个人报名表》),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打印。
报考人员带《个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个人近期一寸高清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到县教育局529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伪造虚假报考材料,或者搞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8月6日上午9:00至2023年8月8日下午17:00。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后,工作组将根据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将根据情况电话通知本人,未接到电话通知则视为合格。
各选调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根据实际情况,部分紧缺学科或特殊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但需形成差额。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数。岗位选调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选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教师本人申请,经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予以改报符合选调条件的其他岗位。岗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8月9日9:00-12:00。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岗位计划数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3年8月11日下午13:00—17:00到县教育局529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知识70分,包括各学科基本知识;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内容。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心理健康、学前教育等学科命题,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类试题。
(2)此次教师公开选调考试工作由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另行通知。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3)笔试结束后,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选调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2.面试
(1)面试对象及岗位确定:在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3:1或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岗位但未形成差额的,减少或取消选调岗位计划数。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通知。
3.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60%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若仍并列的,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由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四)政审考察
1.考察实施:政审考察工作由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人员确定:本次选调政审考察人选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3.考察内容: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
政审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于不得报考人员,并确定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4.考察方式:政审考察工作由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及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
5.考察结果认定及公示: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政审考察结果,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按程序进行公示。
6.其他:政审考察不合格及放弃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选调人员管理
(一)公示:此次选调考察合格人员,经县教育局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的,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县教育局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否则视为放弃。
(二)调动手续办理: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报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县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六、工作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教师选聘的相关要求及程序实施,涉及工作的领导干部严格纪律,一经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县直学校公开选调教师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
(二)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县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修文县教育局人事科:0851—82371552。
修文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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