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7:00
为加强黔西南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规定,经研究,2024年黔西南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7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黔西南州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州直各招聘单位、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成立相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相关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黔西南州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中专(含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诚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能胜任岗位工作。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2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人员和随军家属招聘岗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但要确保退休时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符合条件的特殊对象年龄放宽具体年限以国家、省、州相关文件为准。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
9.具体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1)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招聘专业均含全日制、自考、函授、技师院校等所列专业,专业名称一致但代码不同的,均可报考。
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
对于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70%以上基本一致(资格复审时须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认定)方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中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限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本县(市)服务的 “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入伍时户籍或生源为本县(市)的退役士兵或驻地为本县(市)军人随军家属报考。其中,退役士兵须已退出现役,其余人员须服务满2年(含正在指定地点服务和服务期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
(3)定向村干部岗位,限2024年2月26日本县(市)任职年限满3年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及县级以上选派的驻村满3年的驻村干部报考。
(4)定向本县(市)户籍或生源岗位,限2024年2月26日及以前取得本县(市)户籍或原为本县(市)户籍将户口迁至就读的大中专院校等高校所在地的人员报考。
(5)对上述放宽条件招聘、定向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招聘单位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6)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关资格,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条件的证书原件(特殊情况,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证书原件)。
10.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和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黔西南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人员除外)。
3.截至2024年2月26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截至2024年2月26日服务期未满的在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4.截至2024年2月26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10.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7:00。
(二)网上初审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9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7: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7:00。
(五)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8:30~12:00。
若遇不可抗力等需调整报名、笔试考试等时间的,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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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及问题咨询
(一)发布公告
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网站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考生须在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表》,并在网上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相关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考生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黔西南州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报名系统中的信息应填尽填,如具有的相关资格证书等信息)。填写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特别提示:
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在2月28日17:00以后就不能再次确认提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由于报名人数多,容易造成网络拥挤,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三)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州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必须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详细理由。在资格初审环节中,因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进入下一环节的,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向应聘人员做好解释工作。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9日17:00。考生请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贵州省2024年3月30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请直接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
3.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2月28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2月26日17:00至2月2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四)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 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成功的人员,须立即打印《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如出现某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 (乡镇事业单位〈不含街道办〉放宽到2:1) 的,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向社会公布。岗位招聘计划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考务部门予以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4日17:00前。
七、加分确认及审查
(一)加分对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中给予相应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1)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入伍时为黔西南州户籍或黔西南生源的退役士兵报考非定向招聘退役士兵职位的加10分。
(二)加分方式
1.本次少数民族加分采用预加分方式进行(即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报名信息,直接给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资格复审时提交身份证进行复审,如信息错误的将取消加分)。
2.退役士兵采用现场加分的方式进行。加分审查期间,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信息表》及《加分申请表》各一份,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退伍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人武部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3.加分审查工作由州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报考州直单位的考生与招聘单位联系、报考县(市)单位的与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加分事宜,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申请的,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加分工作在4月1日至4月8日期间完成。
八、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通过资格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成功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执行。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已经缴费的人员,应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 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3月30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实行分类考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11、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中小学教师类又分为小学教师岗位41、中学教师岗位42两类,医疗卫生类分为中医临床岗位51、西医临床岗位52、药剂岗位53、护理岗位54、医学技术岗位55、公共卫生管理岗位56六类,考生参加其报考岗位对应科目考试。
除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以外的专业技术类的考生统一参加综合管理类(A类)11科目考试。
(四)考试形式:本次招聘笔试参加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300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五)笔试成绩查询: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的具体查询时间和方式。
笔试环节成绩计算: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3+加分。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不含加分)达到180分(总分300分)及以上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九、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工作由州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二)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在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18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乡镇事业单位〈不含街道办〉放宽到2: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名单由州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取消的情况由州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公布。
(三)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名单及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其他要求以州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知的为准。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以下印证材料: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打印件一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参加复审。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应学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具有认定教师资格规定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参加复审。已认定通过未获得证书的,可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证明复审,但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与《报名表》同底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报考定向招聘等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服务期间历年考核情况等情况);
(2)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的,提供任职文件和县级组织部门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任职单位、所任职务、是否任满3年等情况)。招聘岗位要求农村社区的,需要县级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时注明;
(3)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提供应征入伍通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
(4)定向随军家属招聘的,提供随军家属认定审批表或者相关证明材料;
(5)定向本县(市)户籍或生源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招聘单位根据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成绩计算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其名单由州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社会公示。
(一)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严格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开展面试工作。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州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及方案、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由州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研究确定,并将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乡镇事业单位〈不含街道办〉放宽到2:1)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总成绩和名次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环节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3+加分)×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环节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环节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
十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州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须符合行业有关规定。
体检过程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进一步检查才能做出诊断的,由体检实施单位安排应聘人员进行检查。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体检实施单位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各用人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考察由两名以上在职在编的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察中,审定有《招聘简章》中报考条件“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三、聘用审批备案
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相关手续完成以后招聘单位要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完善聘用合同。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试用期间待遇按照《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号)执行。
十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笔试成绩查询请关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有关时间、地点等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请报考者注意与招聘单位保持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表》中“咨询电话”栏,并密切关注相关网站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一经提交报名,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招聘简章》全部内容。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
(三)本次招聘工作于2024年8月31日前全部审批、聘用、备案结束。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报经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时间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
(四)问题咨询
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任职条件设置,考生若咨询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关资格条件等问题,请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岗位条件设置合理性、专业名称准确性等要认真审核把关,并负责做好考生咨询解答工作;考生若需咨询招聘政策、招聘程序可联系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生因系统、报名表打印等技术问题可咨询黔西南州人事考试中心(0859-322926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五)《招聘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和相关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件1:黔西南州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黔西南州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3:黔西南州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附件5:黔西南州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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