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黔人社厅〔2013〕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经市人社局核准(毕人社复〔2016〕198号),2016年赫章县第一中学等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2016年赫章县第一中学等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2016年赫章县第一中学等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称《职位表》)。招考专业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image.gzrs.gov.cn)公布的《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进行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5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6年4月23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特岗工作人员;
2、截止2016年4月23日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3、截止2016年4月23日赫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截止2016年5月3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6年4月23日。详见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image.gzhezhang.gov.cn)、赫章县教育信息平台。
(二)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2016年5月5日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地点: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地址:赫章县城关镇前河路,电话:0857-3232881)。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所提供材料用A4纸张):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考核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资料;
(3)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
(4)外县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在编人员报考不提供证明,以无业身份人员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名表;
(6)报名信息采集表(只提供电子档)。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2016年赫章一中等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招聘方案》,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用 A4纸打印出《报名表》(应聘人员须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由赫章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赫章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职位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image.gzhezhang.gov.cn)、赫章县教育信息平台公布。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的时间为2016年5月6日9:00至16:00。
5.报名时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科目:详见职位表中“笔试科目”栏。
笔试时间:2016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据于2016年5月14日下午2:30-5:30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形式:13运动康复师职位、14校医职位、15教务员职位、16图书管理员职位、17财务人员职位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式进行,其它职位采取授课(试讲)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安排。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根据报考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面试复试,面试成绩高者列入体检对象。
体检须按规定时间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不再实行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止2016年5月3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3.截止到2016年8月20日不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报名时提供虚假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11.其它经研究不能聘用的情况。
九、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根据所报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加选岗后,在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image.gzhezhang.gov.cn)、赫章县教育信息平台公布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考、工作调动。
十、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一、相关事宜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7-3222369(赫章县教育局)
0857-3232881(赫章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 0857-3222778(赫章县监察局)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招聘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image.gzhezhang.gov.cn)、赫章县教育信息平台公布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赫章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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